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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井盖安全意识 守护孩子脚底安全



为提高未成年人窨井安全防范意识,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“四号检察建议”,近日,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“提高井盖安全意识,守护孩子脚安全”校园宣讲活动,切实推进校园内及周边窨井盖治理问题,避免出现“井盖吃人”的安全隐患。



2024年3月27日,检察干警在绥德中学对“四号检察建议”进行宣讲。活动现场,检察官向同学们讲述了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坠井伤亡事件,呼吁老师及学生提高窨井安全意识,提醒孩子不要单独去不熟悉的地方玩耍、不要向井盖中投掷物品,不要踩在井盖或下水道口行走。活动中,孩子们纷纷表示,在以后的生活中牢记检察官的嘱托,远离窨井盖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




校园安全的第一步要从师生脚下的安全开始。今后,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,结合“四号检察建议”内容加强部门联动,为推动校园师生脚下安全、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贡献检察力量。


来源:第一检察部

文字:王   安

编辑:白小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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